大玄帝国。
神历九九年。
自古帝都多繁华,在这个热闹的城地,盛行一种仪式。
每逢月初,无论达官贵人还是平头百姓,都喜欢把纸做的莲花小船放在护国河面,任它漂流,直至沉没或被捡到。
若是有缘人捡到,只要寄给主家,便能收获一份善缘。
今天一早,护国河两岸热闹非凡,无数形态各异的莲花小船在河面漂流,如同迁徙的鱼群。
小小的莲花船承载无数的愿望,那河岸上笑颜如花的小姐们希望能找到如意郎君,端庄的夫人们祈求家人平安。
总体来说,这种活动以女子居多,男人的身影并不多见。
叽叽喳喳的女人堆里,一个身段娇好的蒙面妇人放了一只桃花色的莲花船,她身边的绿衣丫鬟见此雀跃道:
“小姐,小姐,咱们多放几只吧,你瞧瞧别人家,都放十几只呢。”
蒙面妇人微笑着没有出声,她姓崔,外人暗地里称她为寡妇,明面上称其为崔娘子。
这时。
蒙面女子身边的另一个红衣丫鬟说道:“绿衣,心诚则灵,小姐放的,一只就够了。”
蒙面女子开口道:“多放点还是好的,只不过费财费力不说,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捡到,总归有些麻烦。”
“哦…”
“可是到月底,莲花船祭河老爷的时候,又要被那些人笑话了。”
“我们是行善缘,不是来攀比的。”
蒙面妇人的莲花船混入茫茫船海,风儿一吹,便缓缓朝未知地漂流。
……
一个月后。
大玄国某个边城下了一场雨。
这个快要被大玄国遗忘的地方,好几年不曾落雨了,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水,让所有人狂欢不已。
靠近城头,雨雾里。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蹲在自家门槛一旁撑伞赏雨,手里拿着一本油渍渍的书籍像是在装腔作势。
少年姓宁,名锦。
他来到这个世界十二年了,原主身份不详。
听便宜爹张老三的意思,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捡到了魂穿过来的宁锦;当时,宁锦正被一个死去的女人死死护在怀里。
从那以后,四岁的宁锦就跟着张老三在边城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苦逼生活。
这种情况直到宁锦缓过来后得以改变。
宁锦会读书写字,精通算术,思维天马行空,在这个满城烂泥的地方,他就像一块无论怎样都不会被掩盖的金子。
他靠着帮人写信起名,偶尔算算分赃款得以谋生,但想要在什么都缺乏的边城吃香的喝辣的,遥遥无期。
“老爷,老爷,捡到了,捡到了。”
兴高采烈的声音传来,从雨中跑来一个头发枯黄,瘦瘦弱弱的小丫头,脸上带着喜悦,看起来十三四岁的样子。
她的小鼻子两旁的脸蛋有些许淡淡雀斑,漆黑的眼睛总给人一种看了挺舒服的呆萌感。
宁锦腾的站起来,语气惊喜的问道:“捡到莲花船了?快些给我瞧瞧。”
许多多稀松的小眉毛一挑,却是把手里的莲花船揣进了怀里,眯着狭长的眼睛道:
“老爷,这次一定要给我要些胭脂水粉。”
宁锦望着落汤鸡一样的许多多,稀松干枯的头发贴在脑门上,经过雨水洗刷的脸蛋更发淡黄。
“你先给我看看,要是大户人家,老爷就给你要点胭脂水粉。”
“哼,你要是再骗我,以后我就不给你洗衣服了。”
“不会的,老爷不是那种人。”宁锦正色道。
许多多翻白眼,作为被一群青楼大妈养大的女孩子,她精通各种与人打交道的本领,更是边城第一骂街高手,却屡屡被宁锦欺骗,这让她很受挫。
小姑娘跑进屋里搬来小板凳坐下,从怀里掏出不会被雨水打湿的莲花船递给宁锦,一旁期待的等着。
宁锦接过莲花船,低眉一看,就轻声道:“明月布行,崔氏。”
许多多听了后眼睛儿一亮,欢快道:“老爷,卖布的可有钱了。”
宁锦也面露微笑,这次很好,估计能捞点好处。
不像上次捡到一个杀猪匠女儿的莲花船,要两本书结果寄来几斤猪肉,等到边城时,早就腐臭的不成样了。
“多多,咱们要十本书,外加点胭脂水粉,怎么样?”
许多多用力点头道:
“那你可要说点花言巧语,婶子们说了,就你前几次那样直接要,别人不喜欢的。”
宁锦点头道:“老爷明白,你婶子们有没有告诉你,姑娘们喜欢什么样的人?”
许多多歪头想了想,屋檐滴落的雨水啪嗒打在她脑门上。
“喜欢有钱的!”
宁锦身体一僵,这难道就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青楼的姑娘们,不应该喜欢读书人吗?”宁锦问道。
许多多叹气道:“老爷,咱们边城一个读书人没有唉。再说了,姑娘们都穷的吃不起饭了,哪有钱给读书人润笔费。”
宁锦想了想也的确如此,他转而指了指自己道:“你家老爷就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
许多多撇嘴道:“老爷,我跟了你七年,家里就两本书,还是我给你找到的…”
许多多没有继续说下去,她的意思很明显,读两本书的人不能算读书人。
宁锦无奈叹息,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四面八方潜藏各种危险,没有五大三粗的大头兵护送,普通人根本无法出远门。
这么多年,宁锦就知道张老三他们出去过一次,还是自己刚穿越被捡到的那次。
许多多见宁锦不说话,又跑回屋里拿了一张皱巴巴的羊皮纸,上面写了两行字。
“老爷,你什么时候把道德经写完,我最近又睡不好觉了。”
宁锦眨了下眼,道德经他是看过,却没记住多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大字不识一个的许多多,只要盯着道德经看,就说很舒服,能睡好觉。
“等你认识一百个字再说吧。”
“啊…!”
许多多顿时变得愁眉苦脸,除了道德经以外,她看见字就感觉头疼。
“老爷啊,你要是会写诗就好了,婶子们说,诗词文章可贵可贵了,那些贵人们,最喜欢收藏。”许多多托着下巴说道。
宁锦呸了一声道:“那些妇人误我,说什么诗词文章拥有神奇的力量,能原地飞升,老子从四岁写到十六岁,郁闷的快飞升了!”
许多多翻白眼道:“人家要诗词文章,老爷你就读两本书,不能算的。”
宁锦没有回应,他的不行,那李白杜甫等等的总行吧,事实上,所谓的神奇力量,让他觉得压根就是胡说八道。
“老爷,你总用河水写,可能不行,要不你用墨水写试试?”
宁锦摇头道:“就那么一点墨,还是从军营偷来的…而且我试过了,不行。”
宁锦摸了摸下巴,接着问道:“你那个婶子,真的见过飞天遁地的读书人?”
许多多点头道:“她天天说唉,我就没见过,感觉婶子在骗人,她最喜欢说大话了。”
宁锦沉默,这个狗屁地方几乎与外界断了联系,想知道点什么根本不可能,问军营那些大老粗,也是答非所问。
“老爷我打算习武了。”
“不读书了?”
“读书有什么用,上次我看见张老三一拳头把河边的大石头都砸裂了一分,这个时代的武夫,比我想象的厉害。”
许多多点头道:“张老三厉害的,老爷你让他教你武功,婶子们见过他能从地上蹦到城头呢。”
宁锦撇嘴,狗日的便宜老爹张老三成天逛青楼,为了能和那些妇人们翻雨覆云,什么事干不出来。
“张老三说我没有习武天赋,这玩意难道不是有力气就行吗!”
许多多摇头表示不懂,盯着羊皮纸使劲看,然后小脑袋一点一顿的睡着了。
宁锦见之,把许多多拖进屋里,抱到床上便坐在自己的破书桌前。
他小心翼翼的拿出平日里不舍的用的墨水,开始写信给崔娘子。
“小生宁锦,乃曹县一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