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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修仙无情道的含义 作者:附骨之疽 分类:军事历史 来源:掌中云

我是个恋爱脑,最擅长的就是见一个爱一个,偏偏修的是无情道。

为了道心坚定不动摇,只能牺牲别人,爱一个杀一个了。

可是谁能告诉我,为什么?等我修成大道飞升之后,我杀过的爱慕者们,都在上界磨刀霍霍等着追杀我呀。

我是个恋爱脑,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修的并不是无情道。

我本修的是多情道。

不要想歪,不是同时喜欢很多人的那种。只是感情充沛地爱着一个人,也算作多情。

“感情分为很多种,亲情、友情、爱情。世间最难的是拿不起,还是放不下,全看个人的造化。但是只要你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人,在红尘里滚上一遭,再将小爱化为对世间万物的大爱,怎么不算勘破呢。

因此,这多情道是最容易飞升的。”

朱颜鹤发的师父抚摸着自己长长的白须如是说道。

别怀疑,我就是还在天真烂漫的年纪被师父这么忽悠来修炼多情道的。当时我还年幼,从没有想过,如果多情道真的这么容易修炼成仙,那么为什么师父一把年纪,还在凡间不肯离去,是因为修炼太成功了吗?

而当时,我最深恶痛绝的就是无情道。

受到师父的碎碎念攻击,从小,我就在心里告诉自己,无情道是最难修炼成功的。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自古以来,这人就有七情六欲。虽然师父从未修炼过无情道,但是我就是知道,这无情道是最难修炼成仙的,你想,若是无情,何以辩善恶,何以鉴忠良。既不能分辨,又何谈奖惩。小儿你且记住,万万不可行差踏错,误入歧途啊。”

师父的教诲犹在耳侧,当时的我深以为然,把无情道看作是我修仙之路上的洪水猛兽,别说靠近,只是听到便觉头痛欲裂,恨不能当场洗洗耳朵。

因此,我从未想过,会有一天,靠着无情道才能堪堪留住一条性命,苟延残喘。

每个人的仙缘是不同的。

师父不懂这个道理,他只是以普世的观念来教导他的弟子,他没错。

只是我明白这个道理太晚,等到终于明白的时候,鲜血从喉咙里噗嗤噗嗤的涌出,那是赏赐给我的毒酒在一点点的发挥效力。

该死的,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一定选择白绫,不会选择鸩酒。

谁也没告诉过我,喝下毒酒,不是一个马上解脱的过程,而是一点一点侵蚀你的五脏六腑,让你的思绪搅成一团,理也理不清楚。

早知道,就不那么爱美了。

因着不想做吊死鬼,到了阴曹地府,舌头还拖老长,我自作聪明地选择了毒酒。

躺在床上第二日还未死透的时候,我就后悔了。

偏偏宫里的嬷嬷见我受苦还挣扎着一口气死不掉,凑在我耳边说:“娘娘糊涂呀,这选了白绫的,吊上去的时候用舌头抵着上颚,这舌头就不会拖出来。这选了鸩酒的,依着个人的体质不同,还有那娘娘挣扎了三天才死透的呢。”

该死的,更后悔了。

我想我这一生,爹娘不知,也未有交好的闺中密友,唯一见色起意爱上的,临了,除了一杯鸩酒,什么也没有赏赐给我。

连死都不愿给我选个痛快点的方式。

腹部更加绞痛了,我想,差不多也是时候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选择另一条路走走。

痛到极致的我没有看到,在我痛昏死过去的时候,有一道小小的金光,护住了我的丹田。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已然到了地府。

接下来就是论功行过,来决定接下来是投仙道、人道还是畜生道的。

只是眼前漆黑一片,伸手竟不见周围,我探出手摸了一下,竟像是在一封闭的空间里。

我全身依旧疼痛难忍,但是还是能感觉到一股细细的暖流,从丹田而起,蔓延到我的五脏六腑,修补我破破烂烂的脾肺。

很细微,但是与之前修炼的感觉完全不同。

我不知道这股力量从何而来,但是生存的本能让我知道,现在能救我的,只有这小小的力量了。

我凝神屏气,尽可能地吸收这股力量,不浪费一丝一毫。

良久之后,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蚀骨的疼意终于舒缓了些。让我有精力能思考我现在的处境。

看来没死成。

我脑子里第一印象是这。竟是阴差阳错把我葬了,反而保住我一条命。

我探力感知了一下,原先的修为已经不复存在,一股陌生的力量虽微小,但有着强劲的生命力,淡泊如我,也有些被震撼到了。

我一直便是得过且过的性子,从来不曾有如此强烈的感受。

我是被师父捡来的。

我小小一个,放在襁褓里,就被师父捡了来。修仙讲究因果,若是没看见我倒还好了,看见了,若是置之不理,我因此冻死在那路边,师父是要担因果的。因此,他先是在路边观望了一阵,来来往往的路人很多,也有那胆大的上前看一眼,瞧见是个女娃,便也叫着晦气远远地走开了。

等了一阵,实在是没有愿意捡走我的,眼见着我的气息渐渐微弱,师父没了法子,只好把我捡回去将养着。

因此,我虽是师父养大的,但是也知道,我与师父只担因果,不讲亲缘。

若是修多情道,亲情这条路子走不通。

等我年岁渐长,才发现,那个山上,没有什么能与我玩耍的同龄孩子。

师父是远近闻名的大师,每日有所求的善男信女很多,但是大多师父都是不见的。就算有带着孩子来的,也只是跟在父母的身边远远看我一眼,等祭拜完就迫不及待跟着下山去了。

师父一心修道,但是不知道为何,离飞升总是差了一着,修炼不得其法。

因此,我竟是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

由此,友情那条路,在我这也便断了。

春去冬来,原本我已经放弃了修炼的心思。却不想,在那个平常不过的午后,我在山顶上看见翩翩君子,转头向我笑了一下,我便沦陷在其中。我想,也许,这就是我的仙缘吧。

我以为他是助我成仙的,不成想,却是让我渡劫的。

我开始绕在他的身边,没有别的,只是单纯觉得他好看。

山上的人少,久留的更少,好看的,就他一个。

原本,我追着满山的动物,跟满山的植物说话,也能自娱自乐,可是他来了之后,我便只围着他转。

师父也知道,只是对此缄口不提。

一开始,我以为是师父对我的放任,想来师父也知道,这是我多情道修炼爱情的第一步。

濒死的时候才知道,师父只怕是早已知道结果。只是他不插手,便沾染不上因果。为免误了自己的修炼,倒不如不说不做,他将我捡回来养大,本就已经全了师徒一场的情分了,他不再欠我什么。

只是,我苦笑一声,只怕师父也未算到今日,我居然还能留着一命,在这华丽的棺材里苟延残喘,找一条生路。

我随手一碰,身边叮铃作响,是奇珍异宝。

我活着的时候吝啬给我,如今人没了,倒是变成唾手可得的玩意儿了。

不过这样也好,在凡世行走,总得有钱财傍身。原本女子在外抛头露面的就少,若是自己去赚,且不说赚多赚少,不被人直接拉去浸猪笼便已经是极好的了。

侥幸活着,我也有过一瞬间要报复回去的心。但也只是一瞬,便放下了,你在哪里,就要守哪里的规矩。凡间不得随意使用法术,是规矩。

免得沾染因果,误了自己的修仙路。

我试着屏气凝神,周身运行了一下,之前所修行的道法。尝试了几次都不得其法,看来救我的并非是师傅之前教我的多情道的法术。

这样也好,我与师傅之间的师徒情谊也就断了。

回想起下山的时候,师傅看我的眼神。我现在才迟钝的反应过来,那是无知无觉,他看我跟看山中的草木并无分别。

那个时候他便知道我此去下山,不会再有回来的时候了。

既然如此,我也不必再前去叨扰,徒增因果。

只是此刻我身怀异宝,又无法调度自保的法术,正心急之时,我突发奇想,不如反其道而行之,运行之后,果然,丹田处有能量细微,但是欢快的在回应我。

也许,这才是我的道。

从此,我便入了无情道。

前尘往事已如云烟,从此宫里少了一个郁郁寡欢的贵妃,人间多了一个无拘无束的自由人。

在凡尘中走一遭,才知道,原来尘世间的好看公子哥,并非只有他一人。

所以之前的我也不知道,原来我爱上一个人是如此的轻易。

我带着那些钱财,在一个小集市里扎了根。

这里远离京城,又不至于太过偏僻到荒无人烟。

离了山上才知道,我喜欢凡间的烟火气。之前和植物花鸟作伴的日子虽好,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如若不是这样,我也不会那般轻易就随着他下了山。

京城是最繁华的地段,就是入了夜,也是人声烟火不绝。但是墓里陪葬的东西,自己用用也便罢了。总归自己不嫌自己陪葬的东西膈应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里能接触到上流的人少,再繁复巧杂的东西,只会夸一句好看,便几两银子收下了,虽少但安心。

不至于前脚刚刚收下了几千两,后脚那京城里的官兵就到家门口了。

这里赚得少,花得更少,适合活着。

多情道于我,已如前尘往事。

无情道的修炼,之前也没有人能给我些指导。不过好在这个道派的名字大,稍稍一打听,都知道,只听说什么无情道一向便是一人一道。

又听说什么,要想通过无情道成仙,要先有互相爱慕之人,再手刃爱人,即可成仙。

我听了,这道倒是与我甚为匹配,若是要修亲缘、友情,我也不知去哪再找一个亲人和友人来。就是要再找一个互相爱慕的,可能有点难。

别误会,虽然我被伤透了心,差点凉凉,但是我还是对感情充满希望的——总不能每一个都会负我吧。

比如现在,我就看中了住在东头第一家的小秀才。

小秀才唇红齿白,整天之乎者也的。我想,懂那么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总不能也是个负心汉吧。

我在集市中间支了个小酒楼,规模不大,上下两层楼,每日都能看见他从楼下经过,去后街角的赵大娘那买两角豆腐。

赵大娘的豆腐鲜嫩可口,我也很喜欢,便每每也去,才不是借着买豆腐的名义,斜睨那小秀才几眼,看他脸红至耳朵梢都红了。

我的心里一喜,如此这般下去,看来大道可成。

我更加乐得往小秀才跟前跑,借着给赵大娘送豆腐的名义。

只要这小秀才爱上了我,我便也死心塌地爱上他,到时候这喜堂一布置,天地一拜,宝剑一拔又那么轻轻一刺。

嘿,这大道呀,也就成了。

不过我也不会忘了这小秀才的好,要不是他也成不了仙。让人早早备下白幡,等这小秀才一咽了气,马上红幡换白幡,再给他收敛了尸身,哭上几场,也就全了我俩之间的情谊。

我听那坊间都是这么传的,什么谁家大公子在喜堂上刺死了妻子,嗖,就化作一道金光羽化成仙啦;又是那谁在山顶上哪个门派的,杀了那如花似玉的小师妹,又位列仙班了。

没人说他们不好,只说他们呀,大义灭亲,为了天下大义,省下自己的小情小爱,是顶顶有本事的人。

我想,这世人都说好,想必是真的好吧。

更何况,他们拍拍屁股就成仙去了,我很不认同,毕竟相爱过一场的人,这助你成仙,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连个善后都没有,也太不地道了,枉费人家跟你的一番情义。

但我不一样,我呀,是最知恩图报的人。

只是呀,这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我那白幡早就备下好久了,但是那秀才跟我,却是除了脸红之外再没了进展。

一开始我去送豆腐的时候,他还会施礼说多谢姑娘啦。

到了后来,我那豆腐往那桌上一放,好家伙,这头都不带抬,屁股都不带挪的。等那赵大娘都改行不卖豆腐卖豆角了,他还是跟我保持着忽远忽近的态度。

凡人的寿命短,我也没那时间与他耗着。

确定了他只当我是个给他买豆腐不用自己掏钱的傻帽,我也恼了。

读书人真是一肚子坏水,你既不心悦于我,就应该早早讲明,又不讲,又总是脸红心跳地钓着我,没来由白白浪费我时间和感情。

为免得他误了我下一次的机缘,趁着一天给他送豆腐,我便一刀了结了他。

当时我还不死心,万一他假意对我冷心冷情,实际早已对我芳心暗许了怎么办呢?只是从中午等到天黑,还是没有等到飞升的金光。

罢了,我就知道我想多了,这个爱吃豆腐没感情的破书生。

这书生死了,闹起了一阵恐慌。但是也没有人亲眼见了是谁杀了书生,那捕快也不愿多费精力,查了几天没结果,便抓了路上的小混混匆匆结了案。

我等这风头过去,也不再久待,那书生就是这片集市上最好看的人了。就算是找人凑活,我也不愿找个丑的,不然来日飞升了,人家一看,嚯,助你飞升的爱人就长这幅尊荣,说出来也没面,平白矮了别的仙人一截。

不然的话,之前那些人为何非要找那身份尊贵的千金和如花似玉的师妹呢?不找那村头杀猪的田小妹。

所以我收拾了我的钱财和白幡去下一个集市了。

十一

隔壁的集市更加富庶。

这不刚来,我就看中了一宽肩窄背、公狗腰的公子。

他面容刚毅,看着就不是那小秀才弱不经风的样子能比拟的。

哦,是哪里的鼓声敲得人烦。原来是我的心跳咚咚的一刻不得闲,那没事了。

自古读书人多薄幸,那这次我便不再盯着读书人了。话本子上说了,只有那看着凶的公子才是良配,想想他对别人都面无表情,只对你一个温柔似水,难道你不心动吗?

心动不如行动,我一向是个行动派。

虽然现在他对我还是跟对别人一样的面无表情,但是万一呢,万一他就喜欢我这样的。

所以,在我熬了几个大夜看了几本时兴的话本子之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在他必经之路上,假装要被马踩到,我再一见钟情地爱上他,天呐,简直完美。

虽然老套,但是管用就行。

一切都向着我想象的样子进行着。看到他出现在街角的时候,我连忙检查了一下今日的妆扮。

很好,是楚楚可怜的样子。

不枉费我一大早就起床梳洗了一个时辰。

小手一抬,一个小石子从我手中飞出,打中了中间正常走路的马儿。

一时间,东倒西歪,人仰马翻,马儿掀翻了好几个摊子向我奔来——马马队立大功。

而我像是被吓傻了一样,站在路当中,一动不动。

就在马蹄要踩在我脸上的前一秒,一个身影飞身过来,一个旋转跳跃,如我预期的那样,抱着我跳到了安全的地方。

此时,他的眼中只有我,而我的眼中只有他。

小样,这还拿不下你。天可怜见的,我的白幡马上就要派上用场了。

十二

果然,刚把我放下他就含情脉脉地开了口:“你。。。”

我在心里挣扎,怎么办,要是他说他爱上我,非我不娶的话,我是要直接答应呢,还是腼腆一下委婉拒绝呢?还是直接答应吧,早答应早飞升。

“我愿意。”我含羞带怯地点头。

他眉头一紧:“你到底是谁派来的?我一共才来这城里五天,已经遇到你十三次了。”

我的大脑一片宕机,你遇到我十三次了。

该死的,你看见我了不回应我,我还以为你是个睁眼瞎呢。

想到我的计划刚开始,就要失败了,我不经悲从中来,想找一个帅气的能帮我成仙的怎么这么难呀?眼神里的悲伤也多了几分真切。

但是嘴巴一张,之前排练好的话就秃噜皮一样地全倒出来了:“裴郎,你忘了吗?那时我还年幼,你正如今日一般从天而降,救我于水火之中,只一眼,我就深深地记住了你。后来,我为了报恩,四处找你的踪迹,好不容易找到了你,你却以为,以为我要害你。。。”说道这里,我拿出帕子,做作地擦了擦脸。

小时候的事情谁记得?要的就是你记不得。这几天我早就跟周边打听过了,知道他姓裴,好像是京城那边过来的,出门前特意仔细检查了,只有一个木簪,其他首饰什么也没带,生怕被看出端倪。

至于我的脸?京城里见过我的人,要么已经被贬谪了,要么已经升官到三品以上了。我对他没印象,他应该也不曾见过我的。

所以我说起话来,无比认真。

十三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已经知道我在胡扯了。

他才点头说道:“既如此,那你便跟着我吧。”

好好好,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只要你在我身边,真的很难不被我这样的绝色美人和活泼开朗的个性所吸引,然后深深地爱上我。

秀才是个意外,但是对于你,我还是有十分的把握的。

毕竟,将军不打无准备的仗,这段时间,我已经把那些话本子融会贯通了,不管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我都能手到擒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各种类型每天变个样,终于确定了他喜欢温柔解语花样的。

这日,我如往常一般,将小厨房炖的汤端去给他。

只是才刚走到花园就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

正好,少走两步路。我心里如是想着,只是绕转过去,才看到他身前还有一人,纤纤袅袅,摇摇欲坠,被他一把扶在怀里。

不是,我对象呢?我那么大一个对象呢?只是一会儿没看着,已经成了别人的好对象了?

我从未见他对我露出过如此温柔的神情,好像怀中的不是姑娘,而一件易碎的瓷器。

也果真如此,那姑娘先看见了我,忙站起身来行了个礼,弱风扶柳,我还一字未说呢,她的眼圈就先红了。

比不了比不了,有的天赋型选手,只是一个照面,你便知道你再怎么努力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十四

事已至此,我便知道,不管我再怎么地努力,继续耗下去,也只能成就别人的花好月圆。

为了防止对他的爱而不得,影响我全心全意暗恋下一个修仙机遇。我决定还是像之前一样,当断则断,嗯,物理的那种。

我拿出了一把小刀。是的,对于修仙成功的渴望,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我,但凡有一丝机会,我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所幸随身带着这把小刀,给了裴郎一个措手不及的背刺。

只听一声凄厉婉转的“表哥~~”,他便没有防备地倒在了血泊之中,怕他不死,我又多加了十几刀,绝情刀,刀刀要人性命。

我知道他从未信过我,之前给他送去的汤食,哪怕不是我做的,他也从未喝过一口,以防我在里面下毒。

但是,他只怕是多虑了。我不爱下毒,一是见效慢,二是我是个善良的人。自己受过的苦,我就愿意让其他人再受一遍了,要是像之前那位给过我的鸩酒一样,死了三天才死透,也太折磨了。

用刀见效快,最关键的是能当场确认人有没有死透,以防没有死透的话,还反过来倒扑我一口。

这次还有其他人在场,我便没了,像秀才那次那样好的耐心。

否则只怕是我还没来得及飞升,就已经被官府抓了去。

趁着她还在震惊之中,我赶紧收拾了东西细软,特别是我的那些白幡要走。这次有了见证人,以后就要开始逃亡了,再定到这些称心如意的白幡可不容易。

事情发生的突然,好在我聪明伶俐,已经想到了应对的退路。

我在逃亡的路上,一边赶路,一边这样想到。

十五

原本我都已经打算先搁置一下我修仙的计划了。

毕竟现在我的通告贴了满城,是的,我还去看过我自己的通告。好在画师画得不像,看着那个画像,确实跟美丽动人的我,联系不到一块去。

但是那个表妹比较聪明,当时逃离的时候,没有想到她竟细腻至此,她特意标注了一下,逃亡的人,随身携带着白幡。

怪不得裴郎对她另眼相待,如此冰雪聪明的女子,如果她指认的不是我,想来,我也会被迷倒在她的魅力之下。

只是我不敢赌,这两情相悦的人,是不是非得是异性才行?不然就算跟表妹互相爱慕上,我觉得我也能接受。

害,都是为了修仙,想来表妹温柔体贴,也能够理解的。

日夜兼程了几天,没想到在我一个人把一群山贼包围的时候,还碰到了一个行侠仗义的游侠。

本来为了逃亡,这段时间吃不好喝不好的,我就已经很生气了。

要不是我早已辟谷,只怕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但就是这样的时候,还有一群不长眼的山贼找上门来,嚷嚷着什么“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就冲上来了。

修仙的人嘛,不能沾染因果,我不能主动动手,但如果别人动手,我还手,这叫自卫。原本那个山贼头子看我软硬不吃,已经扬起了手便要打下来,我的袖子里也早就放好了几颗大小适中的石子,就等着落掌就击穿它。

只是那手还没落下来,只听到一声大喝:“住手——”

这回我跟那些山贼倒是难得的同步,一起向后看去。

哟呵,好一个俊俏的公子哥。

十六

哦,不对不对,是游侠。

应某人的强烈要求,我便这样称呼他吧。

一开始那些山贼看这人穿着平平,样貌平平,额,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平平无奇古天乐嘛。便没有在意他,想接着对我动手。

荒郊野外弱女子,多么容易打劫的对象啊。

但是他一个俯冲,几招下来,就被山匪头子抓住了。

“这点本事还学人家英雄救美?给我抓住那小娘子,那小娘子的穿戴,看着就有钱。”山匪看他一眼,嫌弃的把他拿开。

我点点头,深以为然。这三拳两脚摸拳绣腿的,还学人家见义勇为。也不知道他师承何派,要是我是他师门的人,得跟着一起羞愧死。

但是也感谢他的被抓,给了我一个出手的正当理由。想救我的人反而被擒拿走了,那么我想救他,见义勇为的出个手不算什么吧。

我也一个俯冲,冲进了山匪群里。

三下五除二就把山匪们给制服了,结果他们打劫不成,反而被我打劫了一通。我身上值钱的东西虽然多,但是这里临近官道,为了安全起见,我这个还在被通缉的人,还是不要轻易露富。

山匪们身上的三瓜两枣,正好够我行走江湖。

但也因此,我身边多了一个甩不掉的小跟班。

“这位姑娘,哦不,侠女。我看你骨骼清奇,非常适合练武,但是孤身一人,恐长夜漫漫,不如与我结道而行。”他冠冕堂皇,面不改色道。

我上下打量他,终于确认,有人比我还能睁眼说瞎话。

但是看破不说破,一向是我的人生准则。原本我也是一个,有什么就说什么的乐观开朗小女孩儿。但是在宫里待了一番,愈发觉得沉默是金。要是我早点参透这个道理,也许还在宫中锦衣玉食。

可惜了,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是要喝鸩酒的时候了。

十七

不对劲,很不对劲。

我知道裴郎有些身份,但我不知道他这么有身份呀。

就算是朝廷命官,我这东躲西藏的,已经在山间呆了几个月了。结果我的捉拿令,不仅没少,反而越来越多了。

捉拿我的人,也越来越厉害。

知道的,我是杀了裴郎。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杀了宫里那位呢。

在经历了第二次放火烧山的围堵之后,我跟小江湖躲进了山洞里,哦,也就是那个游侠。

叫小江湖是我的意思,因为我觉得作为一个游侠来说,他的武力值太低,有点担不上这个名号。

但是此刻我俩都很狼狈,谁也别笑话谁。

小江湖问我:“你这是得罪了谁呀?这真是不把你赶尽杀,绝不罢休啊。”

“如果说我也不知道,你信吗?”看着小江湖明显不相信我的眼神,我又补了一句,“其实我是一个行侠仗义的人,初次见面的时候,我救了你,你就该知道。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在屋顶上散步的时候,看到有一个不做人的官员,要对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子下手。我就顺便铲奸除恶了一下,然后就被通缉了。”

别人信没信我不知道,但是看见小江湖一下子变成星星眼的眼睛,我知道他肯定是信了。

这样也挺好的,我想。万一他能在围追堵截的时候逃出去呢?还能给我留一个清名在外面,凡人不是最喜欢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了吗?

要是逃不出去的话,万一有人信了小江湖,也许还会有人给我铸庙呢,也许稀里糊涂的还真能成了仙。

我给有些发烧的小江湖拔箭消毒,这是我们被围追堵截的时候,他替我挡的一箭。

他发烧愈发严重了,为了能让他有机会把我英勇无畏的故事传诵出去,我拿出了我包袱里珍藏的美酒,给他擦身子。

心痛,真的。一两金子一两呢。

但是好歹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烧退了。

十八

醒来的时候,他看着赤身裸体的自己,又看了看,因为照顾他而彻夜未眠的我。脸红了一下,低下头又抬起来的时候,眼角有泪光闪动。

“我。。。我会对你负责的。”他扭扭捏捏地说道。

嗯?我满头的问号,小伙子,你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负责,而是付钱。

我觉得小江湖最近很不对劲。

他总是主动跟我说要帮我背包裹,而我警惕的后退了一步。好家伙,你不想给我钱就算了,还想骗我的东西。

见我不愿,他也不勉强,总是送我一些小垃圾。

有的时候是一块木头,有的时候是两个彩色的绳子。

我在心里暗自吐槽,不是吧,你擦了我三杯酒,三两金子,你就用这个抵债呀?是不是人家不发火,你就拿别人当傻子呀。

看着我欲言又止,他拉过我的手,把东西往我手里一塞就跑开了。

这,这还带强买强卖的呢?

但是我想了一下,可能他的武力值不高,其他方面也不高,比如说智商,这个也不能怨他,下次我得好好跟他讲讲,这三两黄金等于什么东西?让他别再拿些小垃圾糊弄我抵债。

只是没有下次了。

十九

我们最新找的那个山洞也被发现了。

我出去打水,回来的时候看见小江湖被几个官差压着,动弹不得。

当然,我是第二眼看见他的。

第一眼,我看见了一个好久不见的人。

真的,我从来没想过还有机会会再见到他。他赐死了我一次,只不过我没死成,想不到他还追着杀呀。

“朕倒是奇怪,怎么赐你毒酒的时候朕没有飞升?”他的脸庞冷冷的,看不出喜乐,跟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如沐春风的样子不同。

他回忆了一下,自问自答了起来:“原来是手下的人办事不力,让你给逃了。”

我的心揪的一下就痛了起来,我心心念念第一眼就爱上的人,卯足了劲,想要我的命。

“但这次不会了,这次,朕会亲自动手。”他看着我,嘴角边甚至溢出了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手上拿着的宝剑出鞘,上面镶了八颗不同颜色的宝石,异常漂亮。

只是还没来得及动手,那被两个人压着的人,拼命往他身上一撞,对着我大喊道:“快走,别管我,别回头。”

我的心里没什么波动,转身就要逃跑。脸上凉凉的,我抽空摸了一下,哦,是流泪了呀。

但是这一次显然他也做足了准备,他没有继续追,只是一挥手:“弓箭手,放箭。”

耳边响起这五个字,嗖嗖的破空声就从后面传来。

我回头拿剑抵挡,只是没想到,漫天剑雨里面有一个人挣脱了束缚,以背为盾,挡在了我的身前。

出鞘的剑没来得及收手,直直地刺在那人的身上。

我有些呆愣,这是第一次有人愿意挡在我身前。

只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另一把剑更快的抵在了我的身上。

完了,大意了,被同一个人杀了两次。

二十

还没来得及惋惜,我的周身渐渐的有金光泛起。

我心心念念的飞升,在我第二次濒死的时候实现了。

我跟小江湖互相爱慕?我的脑子里嗡嗡的一片,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有一朵洁白的云朵拖着我就要往天上去。

不行,再等等,让我探探小江湖还有没有气?还等着他把我的丰功伟绩传送下去呢,他要是就这么死了,怎么办呀?还有谁性格单纯?会相信我说过的话呢?

虽然知道自己飞升成功,那后背被扎的像刺猬一样的小江湖便已经死的透透的了。我还是徒劳地向他伸出手,我原本,没有打算把他作为我的修仙机缘的。

只是我拗不过,拖着我的那朵云。刚刚能腾云驾雾,我对它还不是很熟悉,只一会儿,他便拖着我来到了最高层。

金碧辉煌,仙气渺渺,跟我想象中的天宫一模一样。

“弟子甜邈,修无情道飞升,赐仙号朝华。”虚无缥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明明没有看到谁在说话,但是偌大的空间里声音无处不在。

周围围了一圈仙人,见是一个女子,他们原本以为修多情道飞升的。听到我修的是无情道,议论的声音大了许多。

环境嘈杂,我只零星听到一些“女子”,“无情道”,“女子修无情道”,“从未有之”。。。。。。

我不理会他们,只是问道:“有没有,复活别人的办法?”

众人又是一阵窃窃私语,良久之后,一个老者走出:“朝华仙人,你刚刚飞升,若是别人,你想复活便罢了。若是你想复活助你飞升之人,那是万万不能的。”

我点了点头,也算是预料之中,我杀了小江湖,成了仙。若是我复活了小江湖,小江湖活了,不满足手刃爱人的条件,我便成不了仙,这是我修仙路上的因果。

二十一

我本要去我自己的宫殿歇息,成仙之后便有了自己的宫宇。

但还没来得及挪步,便看到两个眼熟的身影向我走来。

我神色一凛,这两人化成灰,我也不会忘记,毕竟是我亲手杀的,想不到当初我没成仙,反而他们成仙了。

“朝华仙人,久仰。”小秀才皮笑肉不笑,他是文曲星下凡。

“哼。”裴郎冷哼一声,他是将星。

当时怕被天道察觉,我特意用最简单朴素的方法,杀了他们在凡间的转世。

他们原本下凡是要为了帮助那位开疆拓土,独领风骚的。司命星人的册子上有写,那位本该千秋万代,功德被后世传颂。

只是我搅了个局,现在想来天上一天,地上一年,他也很快就要跟我重见了吧。

正想着一道金光闪过,竟又是多了一个飞升的人。

二十二

“朝华仙人,你为飞升不择手段,导致仙人在凡间未完成的万古功业,你可知错?”小秀才,哦不,现在该叫文曲星了,步步紧逼。

“哦,我倒头一回听说。这无情道飞升,原是不许的吗?”我轻笑一声,并不回答反而问道,“那倒要请教文曲星人了,你既是下凡辅佐历劫,可还记得,你最初,是缘何飞升呀?”

他哽了一下,没有回答。我却自顾自的说下去:“你若是不记得了,我想,这往生石上应该都记载着。”仙人飞升之时,便会在大堂降落,凡仙人因何飞升,都是公开的,算不得什么秘密。

还没等他来得及阻止,我便点开了往生石:石上如走马观花一般,记载了公子与小姐是如何青梅竹马,门当户对,但在两人要成亲之时,公子突然发难,令新娘血溅三尺,离世时,眼里还带着不可置信。但他倒是得了机缘,飞升成仙去了。

“哦,原来也是修无情道飞升的。我道你修的是多情道呢,这么义愤填膺。既然是同道中人,又何必互相指责呢?反正你是仙人,在凡间死了,也就位列仙班了,于你,也没什么影响,不是吗?”

“说来,你们还得谢谢我呢。照着正常的路子,你们最少还有十几日才能归位,我提前让你们做万人景仰的仙人,不好吗?”话却是看着两人说的。

将星也同样修的无情道,刚才查阅文曲星人时,顺手就把将星的修仙之道也点出来了。

他干净利落击杀小师妹的那一幕还定格在往生石上。

“但你是女子,与我们怎可一概而论?”将星愤愤不平,“千万年来,也没有女子修炼无情道飞升的。”

二十三

“嗯?”我疑惑看去,“不应该呀。将星成仙也有多年,怎么反倒着相了呢。”

“修仙只分成就,不分男女。还是你认为,我用男相做这些事就是可以的,我用女相做这些事就是不可以。”我问话的时候施加了威压,将星的额头渗出点点冷汗,却不敢作答。

往生石旁,天道面前,他若是回答“是”,那便是起了分别心;若是回答“不是”,心口不一,反而于修仙一途有碍,重则起了心魔,修为将无法寸进。

“好了,朝华仙人,你为难将星作何?他不如你牙尖嘴利,说不过你。”刚刚我被他们轮番说教的时候不出现,眼看着他们二人陷入劣势,那人终于开口解围了。

我淡笑一下:“少君慎言,只是与将星论道罢了,说不上什么为难。”

他是天地孕育的灵石幻化而来,与我们这种凡间修炼成仙的不同,他生来就在天上,只是因修为停滞,无法参透内情,才让使命星君设置了一个顺遂的命途剧本,让他去人间走上一遭,以便日后参破仙途,接任天帝的位置。

但如今,因为文曲星和将星已提前被我在凡间杀死后归位天庭,没了他们二人的相助,他在凡间最终也没有做出千秋万代,名垂千古的事迹,只是成了浩瀚星海里最普通平凡的一任君主,在位期间无功无过,因此,他返回天上的时候,也没有那浩瀚功德,成为他的助力,助他突破。

反而因沾染尘念,修为竟比不上入世之前。

如此一来,想要登上天帝的位置,又是遥遥无期。

现在想来,恐怕是早已对我有所怨怼。

二十四

不过就算如此,我也没有半分后悔。虽然喝鸩酒对我来说已经是上辈子的记忆,但是现在哪怕想到还是能感觉到那种身体里器官搅在一起拧着痛的感觉。

我不是什么大度之人,他想拿我做跳板石,就别怪我误他登天梯。

大家同样位列仙班,只要他一天没有登上天地的位置,就一天拿我无可奈何。

怪只怪他消除记忆下凡力竭的时候,总想着走捷径。

灵石的记忆在往生石上显现不出来,因为它并非由凡人修炼成仙。但是看着他两次追杀我的经历,我便是用脚趾头都猜得到,他想来也是跟我们一样选择了修炼无情道。

这是第一次,他怕落口舌,也许还有那么一丝丝的不忍心,没有亲眼看着我行刑结束,让我侥幸逃了,有了复仇的机会。

怪只怪他心不够狠,又惹了睚眦必报的我。

如今,一切已经尘埃落定,我也不愿再与他们做些口舌之争。

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二十五

我自己都已经不记得,这是我轮回的第几世。

沧海桑田,世事变迁。

不变的是每次濒死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我之前的经历。可能是我太过于怨怼,以至于转世之后,还是将之前痛彻心扉的经历封存在脑海里。

我做人的时候爱憎分明,喜欢就是喜欢,恨就是恨。

普通人成为一个仙人修仙的跳板,就已经很是难得。

没想到,这样的事情我会经历三次。

早在第一次从宫里侥幸逃脱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一切。

小秀才,裴郎。

他们都以为我与他们是第一次相见,实际上在很多很多世之前,他们早已负我。

时间流转,当时痛彻心扉的感情,现在想来,不过如流水潺潺。只是我记仇,他们杀我,我杀他们,如此才算恩怨已消,以后相见只算陌路人。

我还有很要紧的事要去做,我早就说啦,我是个善良的人。才不会像他们一样,利用完便忘了。我不能直接复活小江湖。但是就凭我自己的经历来看,小江湖也会不断的转世投胎。

如今我已是仙人之身,只要我在世间不断的寻找,时间漫漫,总有一天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那时我便能说一句:“你还记得你欠我一个扬名立万的承诺吗?”

记不起来也没关系,若是找到了,自然有一世的时间慢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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