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永存

书名:笙歌不见 作者:霍听澜 分类:游戏动漫 来源:掌中云

“我在此宣布,捐出我财产的二分之一贡献于医疗事业,成立慈善会,慈善会会用温云笙的名字命名。此后的每一年,我都会抽出一个月的时间参与慈善事业。”

洛城的企业家很多,捐款的也不计其数,但用亡妻的名字命名慈善会,又捐出二分之一财产的,便只有霍听澜一个。

全场的记者都沸腾了!

在宣布完这句话后,霍听澜便和我的遗像举行了婚礼。

这一幕荒诞,却又让人心痛。

他将戒指放到了我的遗像旁边,表情悲痛至极。

这一场婚礼,被无数的媒体直播。

霍听澜温柔地注视着我的遗像,好像我还活着,还跟他没有矛盾,还……留在他的身边。

他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认真地对着遗像说话。

“乖啊,阿笙。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场合,稍微忍忍,之后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还记得大学的时候不?你总是管我……来管管我啊。阿笙。”

“阿笙,还生气呢。没事,我哄你。不生气了,好不好?”

大学的时候,我的确总是管着霍听澜。

为了创业,他吃了不少苦头,最穷的时候,霍听澜宁可吃最廉价的泡面,也要给我买施华洛世奇限定项链。

我本来不知道这件事,直到霍听澜因为长时间吃泡面晕倒了,被送去了校医室,我才知道,为了攒钱给我买礼物,他这段时间打了三份工,昼夜颠倒了很久,还吃的很糟糕,身体便垮了。

霍听澜醒来的时候,我哭着骂他笨蛋,说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他却笑着任由着我骂。

等我骂完了,霍听澜这才严肃地说:“阿笙,我一点也不后悔。因为,我们阿笙值得最好的东西。”

他一直都知道我是温家的大小姐。

那个年代,不少人都以女友陪着男友吃苦为荣,霍听澜却不要我吃苦。

他要我风光地嫁给他,还能拥有过去的生活习惯,用自己喜欢的东西,不必因为他改变。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大学时发生了无数次。

可后来,一切都变了。

我在国外时还能零零星星地听到霍听澜的消息。

传言里,在得知我出国时,原本躺在病床上的霍听澜疯了一般拔了输液管,跑去了温家,但我爸不见他,他只好又跑去机场。

那天大雨滂沱,他跪了很久,发了高烧。

这个消息,还是乔清欢在很久以后告诉我的。

我知道,霍听澜是有自己的骄傲的。

既然他觉得我是一声不吭抛弃了他跟陆南行远走高飞,他就不会低声下气地求我和好。

霍听澜的骨子里是个很骄傲的人。

这大概也是我过去一直选择他的理由。

后来,我们就走到了无法回头的地步。

但现在,霍听澜说他错了,也说他后悔了。

他固执地跟我的遗像举行了婚礼,用另一种方式让我的名字永生。

在某一天,哪怕霍听澜经历了生老病死,以我名字命名的慈善会还会在这世上一直存在。

等霍听澜举行完婚礼以后,已经是晚上。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去了后台,脸色却猛然一变。

——温雅不见了。

空荡荡的后台只剩下了一副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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